3]「之」的前词应该是「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」,不包括「于」字。
② [14]「是」的前词应该是「修行砥名,声施于天下,莫不称贤」,不包括「至如闾巷之侠」。
【2.1.2】有有代字而无前词者,则以所指者为共知之事理,读者可默会耳。
[16]孟尽上:附之以韩魏之家。————「之」悬指如此之人,亦无前词先之也。
[17]论学而:其为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鲜矣。————「其」亦悬拟其人而指之也。
[18]庄骈拇:若其残生损性,则盗跖亦伯夷已。————「其」亦悬拟之人,非有前词也。
[19]又则阳:斯而析之,精至于无伦,大至于不可围。或之便,莫之为,未免于物,而终以为过。————「之」指理,前文未见。
[20]论学而:学而时习之。————「之」指道,亦空指也。
【2.1.3】文内间有应用代字之处,其显豁者,不用固无害于义,亦有不用而文晦者。
[21]礼大学:此以没世不忘也。————注云:‘此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,愈久而不忘也。’则「此」下含一「所」字明矣。①
[22]又:道盛德至善,民之不能忘也。————即「民之所不能忘也。」
[23]庄大宗师:造适不及笑,献笑不及排。————应云「造适者不及笑」,盖「不及笑」乃「造适」之人,非其事了,故「造适」下舍一「者」字。下句同。
[24]史高帝纪:择可立立之。————犹云「择可立者立之」,盖所「择」者「可立」之人也。
[25]汉霍光传:曲突徙薪亡恩泽,燋头烂额为上客。————上文云「谢其邻人灼烂者」「而不录言曲突者」,则此二句犹云「曲突徙薪者」,「燋头烂额者」。
[26]韩胡良公墓神道碑:非其身力,不以衣食。————犹云「非其身所力者不以衣食」,而删「所」「者」两代字,句益遒劲。愚谓无害于义者,皆此之类,古籍中往往而有。[27]史淮阴侯列传: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,曰:‘若虽长大,好带刀剑,中情怯耳。’————而汉书删去「若」字,文义较晦。
[28]新唐书段秀实传云:柳宗元称太尉曰:‘吾戴吾头来矣。’————乃文自明。改唐书云:‘吾戴头来矣。’阅者纵不至误谓他人之头,然节去一「吾」字,便无精神。②史家积习,喜改旧文,类然。
① 章云:注,指朱熹氏集注。刘淇氏助字辨略云:‘「此以」犹云「是以」「所以」。’
杨云:「此以」疑与「是以」同。
② 文通原文费解。按文义,‘新唐书’应为‘旧唐书’,‘改唐书’应为‘新唐书改’。此与事实不符,见章氏浪。章云:按马说盖本宋邵博氏闻见后录卷十四而误。后录云:‘柳子厚书段太尉逸事:“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,持马至郭晞门下。甲者出,太尉笑且入曰:‘吾戴吾头来矣’”,宋景文修新书曰:“吾戴头来矣”,去一「吾」字,便不成语。「吾戴头来」者,果何人之头耶?’旧唐书段秀实传内不采柳宗元所书逸事,新书全就柳文删改,非改旧书,亦不着‘柳宗元云云’也。
【2.1.4】代字共别为四宗:曰指名代字,曰接读代字,曰询问代字,曰指示代字。各为疏解于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