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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字卷之四 外动字四之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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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实字卷之四

    外动字四之一

    动字总论:内动与外动

    【5.0】动字者,所以言事物之行也。

    物生而动,物之性也,动斯行矣。夫行,非必有自此达彼之行迹可指也,凡事物之自无而有,自有而无,皆有彼此之分而可以意之者,亦所谓行也。行之所包者广,故动字之为数,至为繁赜,然要不出乎两种,前卷已略言之矣。一,其动而仍止乎内也,曰内动字;一,其动而直接乎外也,曰外动字。而凡受其行之所施者,曰止词;言其行所自发者,曰起词。公羊传隐公元年云:‘夏五月,郑伯克段于鄢。克之者何?’注云:‘加「之」者,问训诂,幷问施于之为。’夫施于者,即行之所施也,止词也;施者,起词也。然则动字之行,可以「施」「受」二字明之者,有由矣。

    姑录孟子滕文公上之文,以内、外动字与起、止两词分注各字之下以明之。

    当尧之时(记时之顿)。天下(起词)犹未平(内动)。洪水(起词)横流。泛滥(皆内动字)于天下(记处之顿)。草木(起词)畅茂(内动)。①禽兽(起词)繁殖(内动)。五榖(起词)不登(内动)。禽兽(起词)逼(外动)人(止词)。兽蹄鸟迹之道(起词)交(内动)于中国(记处之顿)。尧(起词)独忧(外动)之(止词)。举(外动)舜(止词)而敷(外动)治(止词)焉(犹云「于是」)。舜(起词)使(外动)益(止词)掌(外动)火(止词)。益(起词)烈(外动)山泽(止词)而焚(外动)之(止词)。禽兽(起词)逃匿(内动)。禹(起词)疏(外动)九河(止词)。瀹(外动)济漯(止词)。排(外动)淮泗(止词)而注(外动)之(亦代「之于」二字,②「之」止词,「于」介字)江(宾次)。然(状字)后(记时)中国(起词)可得(皆助动字)而食(此作内动)也(助字煞句,以决事之理也)。

    故凡外动字概有止词而其意始伸,以其行之必及乎外也;内动字皆无止词,以其行之不通乎外也。

    [1]汉扬雄传:昔者三仁去而殷虚,二老归而周炽,子胥死而吴亡,种蠡存而粤伯,五羖入而秦喜,乐毅出而燕惧。————「去」「虚」「归」「炽」「死」「亡」「存」「伯」「入」「喜」「出」「惧」十二字皆内动字,以惟言作者之行,而其所发之行全存于发之者之内也。

    [2]又王吉传:休则俛仰诎信以利形,进退步趋以实下,吸新吐故以练臧,专意积精以适神,于以养生,岂不长哉!————「休」「俛」「仰」「诎」「信」「进」「退」「步」「趋」九字亦内动字,盖惟言作者所发之行,而其行之效不及于外也。至「利」「实」「吸」「练」「专」「积」「适」「养」九字为外动字,以其行及乎外,有止词以受其所施之行也。

    [3]左文六: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,制事典,正法罪,辟刑狱,董逋逃,由质要,治旧洿,本秩礼,续常职,出滞淹。————「为」「制」「正」「辟」「董」「由」「治」「本」「续」「出」十字,外动字也,盖其行之施诸外,皆有止词以见其效也。「出」字,外、内动字皆可,在所驱使耳。

    ①「畅茂」是静字,非内动字。

    ②「注之江」的「江」前省略介字「于」,不能说「之」代「之于」。

    外动字与转词

    【5.1】外动行之及于外者,不止一端。止词之外,更有因以转及别端者,为其所转及者曰「转词」。转词例有介字以先焉。介字不外「于」「以」「为」「与」「自」诸字,而转词介字,一视外动之行而各异。

    【5.1.1】凡外动字之转词,言其行之所归,与所向之人,或所在之地,则介以于字,而位于止词之后。

    [4]孟子梁惠王上云:王如施仁政于民。————一读,「施」外动字也,「仁政」其止词也,「民」为转词,介以「于」字者,以「民」为「仁政」之所归也。「于民」在「仁政」之后者,转词后乎止词也。下同。

    [5]又梁惠王下云: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。————一句,「托」外动字,「其妻子」止词也,「其友」转词也。介以「于」字者,以「友」为「托」字之所归也。①

    [6]又公孙丑上云:非所以纳交于孺子之父母也,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。————「父母」与「乡党朋友」为「交」为「誉」之所向也,②故介以「于」字。

    [7]又滕文公下云:其有功于子。————一读,「于子」者,乃「功」之所归也。「有」字用法另详。

    [8]又万章上云: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。————一句,「于郑子产」者,言「馈鱼」之所归也。

    [9]又云: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。————意同上。

    [10]又告子下云: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。————一读,曰「于是人」者,为「大任」之所归也。

    [11]左成二:大国朝夕释憾于敝邑之地。————「于敝邑之地」者,言「释憾」之地也。

    [12]又成十三:犹愿赦罪于穆公。

    [13]又: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。

    [14]又:君亦悔祸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。————「于穆公」「于我」「于先君献穆」,各为其行之所向也。③

    [15]史乐毅列传:短乐毅于燕惠王。④————「于燕惠王」者,言所以「短」之人也。

    [16]后汉崔骃传:随形裁割,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。————「于域」者,言「斯世」所措之地也。

    [17]韩董公行状:退归,未尝言所言于上者于人。————「于上」「于人」者,言所向「言」之人也。

    [18]史老庄列传: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。————「于功实之上」者,言所「加」之处也。

    [19]韩曹成王碑:痛刮磨豪习,委己于学。————「于学」者,言「己」所向也。

    [20]又:还王于衡以直前谩。————「于衡」者,言「还王」之地也。

    [21]左隐四:及卫州吁立,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。

    [22]又隐五: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。————「于郑」,言「怨」所归;「于诸侯」,言「宠」所自;「于轨物者」,言所「纳」之处也。

    [23]孟离上:为政不难,不得罪于巨室。————「于巨室」者,言「罪」这一般向也。⑤至如

    [24]孟子离娄上:小国七年,必为政于天下矣。

    [25]又: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,云云。————「于天下」者,一言「政」之所在,一言「敌」之所在。

    [26]又告子下:愿留而受业于门。————一句,「于门」者,言「受业」之地也。

    [27]又梁惠王上: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。————「于河东」,言民「移」往之地也。

    ○1本节正文说:‘转词,言其行之所归’,而[4]下解说:‘「民」为「仁政」之所归’,不免抵牾。[5]下解说:‘「友」为「托」字之所归’,与正文之说较为符合。余例有的解说同[4],有的解说同[5]。

    ○2杨云:「于」字有表所自者,马氏于下节已言之。此二句「纳交」「要誉」二字意境不同,「乡党朋友」乃「誉」之所自。非「誉」之所向。马氏云‘「誉」之所向’,适得其反。

    ○3杨云:「犹愿赦罪于穆公」,乃谓「愿穆公赦晋之罪」,非谓「晋赦穆公之罪」也。故此文乃被动句,「于」字与‘弥子瑕见爱于卫公’「于」字同。下文云‘穆公弗听’,其明证也。马氏‘行之所向’,误矣。「徼福于先君献穆」,易言之,当云「从先君献穆徼福」,此与前条‘要誉于乡党朋友’句例同,「先君献穆」当为行之所从,非行之所向。

    ○4章云:乐毅传无此语。

    ○5杨云:「巨室」为「罪」之所自,非「罪」之所向。

    【5.1.2】转词指人,或为代字,或为名而字无过多者,则先诸止词而无庸介焉。转词指地而字数亦少者,则仍后止词,介字间删焉。

    转词指人先诸止词。

    [28]孟公下:子哙不得与人燕。————「人」名也,单字「与」字之转词,今先于「燕」。「燕」,「与」之止词也,盖犹云「子哙不得与燕于人」也。

    [29]又: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。————「授孟子室」者,犹云「授室于孟子」也,今「孟子」转词,先乎「室」之止词,①介字不用。

    [30]又滕上:文公与之处。————「与之处」者,犹云「与居舍之处于彼」也,「之」代字而为转词也。由是,

    [31]孟子滕文公下:汤使遗之牛羊。

    [32]又:阳虎瞰孔子之亡也,而馈孔子蒸豚。

    [33]又万章上:不能使天与之天下。

    [34]又告子下:紾兄之臂而夺之食。

    [35]又尽心下:能与人规矩。————诸句,曰「遗之牛羊」,曰「与之天下」,曰「夺之食」者,转词为代字而先于止词。曰「馈孔子蒸豚」,曰「与人规矩」者,转词为名而先于止词也。

    [36]论雍也:冉子与之粟五秉。————「与之粟」者,「与粟于其母」也。

    [37]史韩非列传:李斯使人遗非药。————「遗非药」者,「遗药于非」也。

    [38]庄至乐:吾使司命复生子形,为子骨肉,反子父母、妻子、闾里、知识,子欲子乎?————犹云「吾使司命生形以与子,为骨肉以与子,反父母、妻子、闾里、知识于子」也。②

    [39]史蔺相如列传: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城。————「偿赵城」者,「偿城于赵」也。

    [40]又滑稽列传:置酒后宫,召髠赐之酒。————「赐之酒」者,「赐酒于彼」也。

    [41]左庄八:袒而示之背。————「示之背」者,「示背于此」也。

    [42]左哀十一:反役,王闻之,使赐之属镂以死。将死,曰:‘树吾墓槚,槚可材也,吴其亡乎!’————「赐之属镂」者,「赐以属镂」也。「树吾墓槚」者,「树槚于吾墓」也。③

    [43]又闵元:分之都城而位以卿。————「分之都城」者,「分都城于彼」也。

    [44]又僖二十三:野人与之块。————解同上。

    [45]韩张中丞传后叙:授之柄而处其下。————言「授柄于予」也。

    [46]又讳辨:愈与李贺书。————言「与书于李贺」也。

    [47]又平淮西碑:天既全付予有家。————犹云「以有家付予」也。

    [48]公隐元:公将平国而反之桓。④

    [49]史项羽本纪:赐之卮酒。

    [50]庄逍遥游:魏王眙我大瓠之种。————四句皆代字转词先置者也。

    转词指地仍后止词。

    [51]孟万上:子产使校人畜之池。————「畜之池」者,「畜鱼于池」也。「池」指所畜之处也。今删「于」字,语较遒劲。

    [52]又滕上:驱蛇龙而放之菹。————言「放之于菹」也。

    [53]又万上:象至不仁,封之有庳。————言「封象于有庳」也。「有庳」,所封之地也。余同上。

    [54]史管晏列传:遭之涂。————「遭之涂」者,犹论语阳货之「遇诸涂」也。「诸」代「之于」二字,故「遇诸涂」者,即「遇之于涂」也。

    [55]又封禅书:故作畦畤栎阳。————「作畦畤栎阳」者,「作于栎阳」也。

    [56]又项羽本纪:使人追宋义子,及之齐,杀之。————「及之齐」者,「及之于齐」也。

    [57]左僖二十三:乃送之秦。————犹「送之于秦」也。别本作「送诸秦」。

    [58]史冯唐列传:陛下下之吏。————「下之吏」者,「下彼于吏」也,「吏」,言所下之处也。

    [59]又平准书:愿输家之半县官助边。————犹云「输家产之半于国」也。「县官」者,亦言所输之处也。

    [60]又滑稽列传:封之寝丘四百户。————言「封之于寝丘」。⑤

    [61]又季布列传:乃买而置之田。————言「置之于田」也。

    [62]左襄二十五:门启而入,枕尸股而哭。————言「枕尸于股」也,「股」言所「枕」之处。

    [63]史张释之列传:属之廷尉。————犹云「属于廷尉」也。⑥「廷尉」言「属之」之处也。

    [64]左哀六:请就之位。————言「就商之于位」也。⑦

    [65]燕策:赐之鸱夷而浮之江。————言「浮之于江」也。

    [66]汉萧望之传:皆得以差入榖此八郡赎辠。————言「入榖于此八郡」也。

    [67]楚策:赵人李园,持其女弟欲进之楚王。与

    [68]左定三:窃马而献之子常。————同一句法,惟转词不言地而言人者,皆以言物之所归也。

    [69]韩郓州溪堂诗:以其人之安公也,复归之镇。————「镇」,转词言所归之处也。

    [70]左昭十五:王唯信吴,故处诸蔡。————言「处之于蔡」也,常例也。「诸」代「之于」也。⑧

    [71]史酷吏列传:时荐言之天子。与

    [72]又蔺相如列传:请奉盆缻秦王以相娱乐。————两句,「天子」与「秦王」皆转词,指人,后乎止词,而亦删「于」字者,言所归耳。

    ① ‘先乎「室」之止词’,应为‘先乎止词「室」’。

    ② 杨云:此文只是云「复生子之形,为子之骨肉,反子之父母、妻子、闾里、知识」耳……领位名词或代名词之下省去「之」字。 今案:马说与杨说可并存。

    ③ 「吾墓」不指人,与正文不符。

    ④ 杨云:「公将平国而反之桓」,「之」字代国,谓「反国于桓」也,「之」乃止词,「桓」却是转词。

    ⑤ 杨云:此谓「封之以寝丘四百户」,省去「以」字较省去「于」字说为妥。 今案:此例转词不指地,与他例不侔。

    ○6应为「属之于廷尉」,「属」下夺「之」字。

    ⑦杨云:原文云:‘彼,虎狼也,见我在子之侧,杀我无日矣,请就之位。’……盖陈乞此时*事高国,日在高国之侧,今欲去高国而近诸大夫,故云请就之位。「之」者,陈乞自谓。「请就之位」者,请高国令己就昔日之位也。

    ⑧「诸」既等于「之于」,即不属于删去介字之例。

    【5.1.3】转词不言所归而言所从所自者,亦介于字而位后止词。

    [73]孟离下:逢蒙学射于羿。————「学射于羿」者,「自羿学射」也。「于羿」转词,位于「射」后,「射」动字而为名也。

    [74]又公下: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。————言「自子哙受燕」也。

    [75]又梁下: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。————言「自水火之中」也。

    [76]史管晏列传:免子于厄。————犹云「出子自险」也。

    [77]左庄八:诛屦于徒人费①。————犹云「自徒人费诛求其所失之屦」也。

    ①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说:「徒」当为「侍」字之误。侍人即寺人。汉书古今人表作「寺人费」,是其明证。遍考书传,无「徒人」之官。说详王引之述闻。

    【5.1.4】动字之有「于」字以介转词者,间易转词为止词,删「于」字而位于动字之后,又以以字介止词,置诸动字之先。不先者,惟司词长者为然。①

    [78]孟万上:天下不能以天下与人。————犹云「天子不能与天下于人」也,「人」为转词,今易为止词,位后「与」字。「天下」本为止词,今为「以」字司词,置诸「与」字之先。

    [79]左隐十一:齐侯以许让公。————犹云「让许于公」也。「公」为止词,位于「让」字之后,「许」为「以」之司词,置诸动字之先。

    [80]又僖二十四:及河,子反以璧授公子曰。————犹云「子反授璧于公子」也。

    [81]庄徐无鬼:以德分人谓之圣,以财分人谓之贤。————犹云「分德财于人」也。

    [82]史孟尝君列传:今君又尚厚积余藏,欲以遗所不知何人,而忘公家之事日损。————「欲以遗何人」者,「欲遗余藏于何人」也。「所不知何人」,本转词也,而为止词,置诸「遗」字之后,「以」之司词蒙上文而不言。详介字篇。②

    [83]又萧相国世家:民所上书,皆以与相国。————「以与相国」者,「与书于相国」也。

    [84]又廉颇列传:秦亦不以城予赵,赵亦终不予秦璧。————「不予城予赵」者,「不予城于赵」也。

    [85]汉张禹传:卒以肥牛亭地赐禹。————犹云「赐肥牛亭地于禹」也。

    [86]又儒林传: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。————同上。

    [87]又外戚传:以箧中物书予狱中妇人。————亦同上。

    [88]又司马相如传:故遗信使,晓谕百姓以发卒之事,因子之以不忠死亡之罪。————「以」之司词长,故后置也。

    [89]史乐毅列传:令赵嚪秦以伐齐之利。————「以伐齐之利」后置者,同前。

    [90]韩曹成王碑:王出止外舍,禁无以家事关我。————「以家事」,转词也,短则先置。

    [91]又许国公神道碑:少诚以牛皮鞵材遗师古,师古以盐资少诚。————两「以」字司词皆先动字。

    [92]又胡良公墓神道碑:洗手奉职,不以一钱假人。————同上。

    [93]汉张禹传:亲问禹以天变,因用吏民所言王氏事示禹。————「以天变」,转词短而后置者,句意未绝也;「用王氏事」者,「以王氏事」也,「用」,「以」也。③

    [94]秦策: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。————「将」,亦「以」也。

    ○1这一节说明的后半段措词欠明晰,易滋误解。应作‘……又易止词为转词,介以「以」字而置诸动字之先。不先者,惟转词长者为然。’

    ○2此指【7.3.3】节。

    ○3杨云:马氏谓「以」字及其司词短者例居动字之前,长者则居动字之后,此但据类例之多少为言,绝无何等理论为根据也。如张禹传此例,「以天变」短而后置,「用吏民所言王氏事」长而先置,正与马氏之言相反。以「句意未绝」为例外之理由,不成为理由也。 今案:下【5.1.5】节[110]例之解说中马氏亦云:‘且文无定法,先后在所驱遣耳。’但杨氏亦承认‘据类例多少为言’,则马氏原来论断亦未可厚非。

    【5.1.5】凡外动字之转词,记其行之所頼用者,则介以以字,置先动字者,常也。盖必有所頼用而后其行乃发,故先之。

    转词位动字前。

    [95]孟尽上: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。————「三公」转词,即所用以「易」者也,故以「以」介焉,而先乎「易」字。「其介」者,止词也。

    [96]又:天下有道,以道殉身;天下无道,以身殉道。————「以道」「以身」皆转词,即所执以「殉」者也。余同上。

    至如[97]又尽心下:古之为关也,将以御暴。今之为关也,将以为暴。

    [98]又梁惠王上:士未可以言而言,是以言餂之也。

    [99]又:入以事其父兄,出以事其长上。

    [100]又万章上: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,不以辞害志,以意逆志,是为得之。

    [101]又:伊尹以割烹要汤,有诸?

    [102]又梁惠王上:曰:‘将以衅钟。’————诸句,其转词皆介「以」字而置先动字。

    转词位止词后。

    若[103]又尽心上:附之以韩魏之家。

    [104]又梁惠王上:申之以孝弟之义。

    [105]又梁惠王下:事之以皮币|事之以犬马|事之以珠玉。

    [106]又离娄上:继之以不忍人之政。

    [107]又万章上:禄之以天下。

    [108]又离娄上:夫子教我以正。

    [109]又梁惠王上:杀人以梃与刃。————诸句,转词介以「以」字置于止词之后者,盖止词概为代字,①而转词又皆长于止词,句意未绝耳。②

    转词先后无常。

    [110]史封禅书:天子以他县偿之。————「以他县」转词,所用以「偿」者也。「之」其止词,代字也。而不曰「偿之以他县」者,此乃煞句,不若前引诸句,皆在段中故也。且文无定法,先后在所驱遣耳。

    [111]左隐元:继室以声子。————同上。此后直接「生隐公」,则知以「声子」置于「继」之后者,所以为下文顶接地步,最史传所习用者。且此句乃过脉,非煞句也。

    [112]史汲郑列传:使黯任职居官,无以踰人。————「无以踰人」者,「无有所以踰人」也。「以」之司词隐而不书。

    [113]左宣十二:训之以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。————「训之以」云云者,与「事之以皮币」同一解。

    [114]庄天道:臣不能以喻臣之子,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。————「以」之司词指上文。

    [115]史礼书:诱进以仁义,东缚以刑罚。————「仁义」「刑罚」皆所藉以「诱进」「东缚」之者也,止词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[116]庄徐无鬼:无以汝色骄人哉!

    [117]又列御寇:委之以财而观其仁,告之以危而观其节,醉之以酒而观其则。

    [118]史叔孙通列传:臣愿先伏诛,以颈血污地。

    [119]又冯唐列传:文吏以法绳之。

    [120]韩柳子厚墓志铭:愿以柳易播。

    [121]论语公冶长云:御人以口给。————皆此例也。「以」字司词,先后乎动字无常。

    [122]史张释之列传: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。————「相高」者,「自相高」也,「相」者,「高」之止词也。「亟疾苛察」,静字而名用也,即所持以「自高」也。③

    ①[109]的止词是名字「人」,非代字。

    ②参【5.1.4】节注③。

    ③本节例句包含两个问题,一为「以……」位于动字之前或止词之后;一为「以」后省词、动字后省止词。马氏没有把第二类例句提出来另讲。

    【5.1.6】其它转词,有用与字,有用为字为介者,则皆先乎动字,而各视其意为别。

    用「与」字为介者。

    [123]孟离上:得其心有道,所欲与之聚之,所恶勿施尔也。————「与之聚之」者,「与民聚所欲」也。「之」转词,「与」字司焉,置先动字。

    [124]又离下:与其妾讪其良人,而相泣于中庭。————「与其妾」转词也。

    [125]又告上:圣人与我同类者。————「与我」者,转词也。

    [126]又滕文公下:王谁与为善?————即「王与何人行善」也。

    [127]又:汤居亳,与葛为邻。————「与葛相为邻国」也。故「谁与」「与葛」皆转词也。

    [128]史项羽本纪:臣请入,与之同命。————「与之」者,转词也。

    [129]又匈奴列传:匈奴所与我界瓯脱外弃地,匈奴非能至也,吾欲有之。————「与我」者,转词也,所「界」者,动字与其止词也。

    [130]汉贾谊传:陛下虽贤,谁与领此?————「谁与领此」者,「与谁领此」也。

    [131]又东方朔传:上复问朔:‘方今公孙丞相、儿大夫、董仲舒、夏侯始昌、司马相如、吾丘寿王、主父偃、朱买臣、严助、汲黯、胶仓、终军、严安、徐乐、司马迁之伦,皆辩知闳达,溢于文辞,先生自视何与比哉?’————师古云:‘「何与」犹言「何如」也。’愚谓:「何与比哉」,犹云「诸人之中将与何人相比耶?」「何」「谁」皆询问代字,为司词则先其所介也。有解作「何如比哉」,是与以卜诸人一切相比,而特问其比之之式耳。①

    [132]庄人间世:彼且为婴儿,亦与之为婴儿,彼且为无町畦,亦与之为无町畦,彼且为无崖,亦与之为无崖,达之,入于无疵。————三「与」字皆介转词也。

    用「为」字为介者。

    [133]孟梁上:为长者折枝,语人曰我不能。————「折枝」者,动字与其止词也,「为长者」其转词也,置先动字。

    [134]又梁下:召太师曰:‘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。’————「为我」者,转词也。

    [135]又滕下:吾为之范我驰驱,终日不获一。————「为我」者,亦转词也。

    [136]又滕下: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,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。

    [137]又离上:故为渊驱鱼者,獭也,为丛驱爵者,鹯也,为汤武驱民者,桀与纣也。————诸句皆以「为」字介转词焉。

    [138]史河渠书:于是为发卒万余人穿渠。————「为发卒」者,为庄熊罴之言而发卒也,「为」之司词蒙上。

    [139]又大宛列传:具为天子言之。————「为天子」,转词,先乎「言」字,「之」者,止词也。

    [140]又李斯列传:臣请为子与丞相谋之。————「为子与丞相」者,转词也。

    [141]又张陈列传:将军瞋目张胆,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,为天下除残也。————「为天下」,转词也。

    [142]又李将军列传:无老壮皆为垂涕。————「皆为垂涕」者,「为」之司词蒙上文也。

    [143]公隐三: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,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。————「所为」者,言其故也。「为」后乎「所」字者常也。

    [144]左隐三:曰庄姜,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硕人也。————「所为」者,指上文「美而无子」也。

    [145]赵策:所贵于天下之士者,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。————「排」「释」「解」三外动字,各有止词,皆以「为人」为转词,先置。

    [146]秦策: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。————「为臣」,转词也,「投杼」,外动与止词也。

    [147]齐策:天下为秦相割,秦曾不出力;天下为秦相烹,秦曾不出薪。————「为秦」者,转词也,「相割」「相烹」者,自相割、自相烹也。

    [148]齐策: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,窃以为君市义。————「为君」转词。

    [149]燕策: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而攻齐。————「为燕昭王」者,转词。

    前引转词,皆先其动字。

    ○1这句话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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