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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字卷之四 外动字四之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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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这句话没说淸楚。马氏的意思是:如「何与」作「何如」讲,则问的是:与此诸人总的比较(「一切相比」),比他们高呢,还是不如他们(「比之之式」)?

    外动字与止词

    【5.2.1】「教」「告」「言」「示」诸动字后有两止词,一记所语之人,一记所语之事。先人后事,无介字以系者常也。

    [150]孟滕上:后稷教民稼穑,树艺五榖。————「教」字后两止词:「民」者,所教之人,「稼穑」者,所教之事也。先人后事,两者并置,而无介字以为系者也。

    [151]秦策:乐羊反而语功,文侯示之谤书一箧。————「示」字后「之」,代字,指所示之人也,「谤书一箧」者,指所示之物也。①

    [152]左隐元:公语之故,且告之悔。————「语」「告」两字后「之」,指告语之人,曰「故」曰「悔」,乃告语之事。

    [153]史张释之列传: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。————「上林尉」所问之人,「诸禽兽簿」所问之事。

    [154]又:上指示慎夫人新丰道曰。————「慎夫人」指示之人也,「新丰道」指示之处也。

    [155]管子四称:仲父不当尽语我昔者有道之君乎!————「我」代字,所语之人,其后乃所语之事。

    [156]史魏其列传:丞相尝使籍福请魏其城南田。————「魏其」所请之人,「城南田」所请之事。

    [157]韩王秀才序:太原王埙示余所为文。————「余」代字,所示之人,其「所为文」乃所示之事。

    [158]汉王尊传:劾奏尊妄诋欺,非谤赦前事。————「尊」者所奏之人,后乃所劾之事。

    [159]又:上书讼尊治京兆功效日着。————同上。凡「褒」「贬」「责」「罚」诸动字间同此例。

    故[160]汉书张释之列传:而廷尉乃当之罚金。

    [161]又云:吾属廷尉者,欲致之族。————诸句,两「之」字皆言所罚之人,曰「罚金」,曰「族」,则所罚之事也。

    ①[151]「示之谤书一箧」,与【5.1.2】节[41]的「示之背」结构相同,然而[151]的「之」说是止词,[41]的「之」说是转词。

    【5.2.2】「为」字以决是非,则为断辞,已详于前。「为」字有「作为」之解者,则为外动字,合于名字,以言所处之境与所作之事为常。至「征」「拜」「成」「化」诸动字与「以」字后所有「为」字,用如断辞者其常,而解如「作为」者,亦数觏也。

    名字前加「为」。

    [162]孟公下:孟子致为臣而归。————「臣」名也,「为」字合之,即以言所处臣子之位。故「致为臣而归」者,犹云「辞齐卿之位而归于家」也。

    [163]又:王之为都者,臣知五人焉。————「都」名也,而「为」合之,「王之为都」者,犹云「王臣居治邑之职者。」如是,

    [164]又滕文公上:有为神农之言者……愿受一廛而为氓。

    [165]又离娄上:欲为君,尽君道,欲为臣,尽臣道。

    [166]论学而:其为人也孝弟。

    [167]又述而:其为人也,发愤忘食。

    [168]又: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。

    [169]礼大学:为人君∣为人臣∣为人子∣为人父。————等语,凡「为」字合于名字,皆以言其所处之位与所作之事。

    [170]汉贾谊传:故主上遇其大臣如遇犬马,彼将犬马自为也,如遇官徒,彼将官徒自为也。————「犬马自为」「官徒自为」者,即「自为犬马」「自为官徒」。「犬马」「官徒」先乎「为」字者,用若状字也,犹云「己将作为犬马」,「己将作为官徒」也。

    [171]史酷吏列传:为人小吏,必陵其长吏,为人上,操下如东湿薪。————「为人小吏」「为人上」者,犹云「方其处乎人下」「方其居于人上」也。

    [172]又项羽本纪:如今人方为刀俎,我为鱼肉,何辞为!————犹云「人方刀俎自处,鱼肉待我,辞之何为」也。

    [173]又冯唐列传:父老何自为郎?————犹云「身居郎职」也。

    [174]又:臣父故为代相。————犹云「臣父曾任代相之职」也。

    [175]汉陈汤传:汤为人沈勇,有大虑,多策谋,喜奇功。————「为人」同前。

    [176]韩刘公墓志铭:自我为此邑人可也,何必彭城!————「为此邑人」者,作为此邑之民也。

    [177]又许国公神道碑:不纵为子弟华靡遨放事。

    [178]又郑君墓志铭:不为翕翕热,亦不为崖岸斩绝之行。————三引「为」字,皆有「作为」之解。

    [179]又原道:其为道易明,而其为教易行也。————「为道」「为教」者,即所以立道设教也。

    动字后加「为」。

    [180]史酷吏列传:孝景帝乃使使持节拜都为雁门太守。————此「拜」后「为」字可解以「作为」之意,「雁门太守」乃「为」之止词,位在宾次,犹云「拜都使为雁门太守之官。」①

    [181]又:郅都迁为中尉。————「郅都」乃起词,「迁」受动字也,「为」可视为断辞。「中尉」与「郅都」同次,犹云「郅都被迁而为中尉」也。

    [182]又:调为茂陵尉。————「为」字可有两意。

    [183]又:广平声为道不拾遗。————「声」动字也,「声」后「为」字,解作断词。犹云「广平之治声传为道不拾遗」云。

    大扺「征」「拜」「封」「调」诸字后「为」字,解以「作为」者亦可,前于同次包内皆作断词,于义亦通,而句法则两意皆同。

    ①对「拜A为B」这类句式,马氏有两种分析。[三?290]下解‘拜尉他为南越王’时说:‘「南越王」与「尉他」同次。’本节解[180]‘拜都为雁门太守’时说:‘「为」字可解以「作为」之意,「雁门太守」乃「为」之止词,位在宾次。’马氏在两种说法之间犹豫不决。

    【5.2.3】「以为」二字,经籍习见。其「为」字或为断词,或为动字,已详表词篇内,兹不赘引。「以为」二字,共有五解,今各引书以明之。

    [184]汉贾谊传:进谋者率以为是固不可解也。————「以为」解「意谓」也,此其一。

    [185]汉汲郑传:臣愚以为陛下得胡人,皆以为奴婢,赐从军死事者家。————其一「以为」者,仍解「意谓」也。「皆以为奴婢」者,犹云「皆以胡人当作奴婢」也,故「为」字作动字用。

    [186]史陆贾列传:陈平用其计,乃以五百金为绛侯寿。————「为」字,「作为」也,此其二。

    [187]史信陵君列传:市人皆以嬴为小人,而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。————两「为」字皆断辞也。

    [188]又万石君列传:徙其家长安中戚里,以姊为美人故也。————言「因姊是美人故」也。此其三。

    [189]史孟尝君列传:始以薛公为魁然也,今视之,乃眇小丈夫耳。————「始以」云云者,犹云「初以薛公如此」也,则「为」字乃受动字所习用也,详下。此其五。①

    ①马氏把「以为」的用法分做五类,只是分类不一致。细分析五类,第一类,「以为」是复合动字,「意谓」义。第二类,前一例([185])「以为」是「使[胡人]成为[奴婢]」之义,后一例([186])「以」「为」是两介字,分别介进动字「寿」的两转词。前后两例分属两种句式,不应混同。第三类,「为」作断辞是前后两例所同的。但前例([187])的「以」是动字,「认为」义,与「为」配套;后例([188])的「以」是介字,「因为」义,其司词「姊为美人故」,「以」之「为」不配套。前后两例分属两种情况,不应混同。第四类,所举之例([189])与第三类的[187]同,不应分列两类。第五类是「以」与「为」的偶合。

    【5.2.4】「谓」「言」诸动字后,所有顿、读皆为止词。「谓」与「为」两字,虽互用而不必同解。「云」字用不一式而训解各异,皆当明辨者也。①

    谓

    [191]论公冶:子谓子贱。

    [192]又雍也:子谓仲弓。————「谓」者,称其人也;「子贱」「仲弓」,乃所称者,其止词也。

    [193]周语:谓君其何德之布,以怀柔之,使无有远志。————「谓」者,述也,其后乃所述者也。

    [194]礼大学: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。

    [195]又: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。————「所谓」者,犹前文所谓之事;「修身在正其心者」与「齐其家在修其身者」,即「所」字所指,而「所」乃「谓」之止词也。

    [196]左成二:以师伐人,遇其师而还,将谓君何?————「将谓君何」者,有云「将奈君何」也。愚以为「奉君命以师伐人,今遇其师而还,是心无君矣,其将称君为何也」。如是,「谓」字仍原解,「君」止词,而「何」乃「君」之加词也。

    [197]又成十七:君实有臣而杀之,其谓君何?————「其谓君何」者,「将以君道为何」也。②

    [198]史孝文本纪:是重吾不德也,谓天下何?————言「将以天下为何乎?」其意若曰「将何以对天下」也。凡成句不能泥于一解者,类多若斯。

    为。

    [199]礼文王世子:故父在斯为子,君在斯谓之臣。————释词谓:‘两句内「为」与「谓」互文同解。’照注内云:‘「为」下当有「之」字说去。’愚以为两句内「为」「设」两字当作原解,于意更顺。盖父子天纲,凡父在不能不是其子,故「为」字作断词解。至君臣之伦,不若父子之重,故云君在而后称之曰臣,则词气稍缓。「谓」字仍作「称谓」之意,而「为」后「之」字非脱落明矣。

    [200]榖宣二:盾曰:‘天乎!天乎!予无罪,孰为盾而忍弒其如者乎?’

    [201]孟公上:管仲,曾西之所不为也,而子为我愿之乎?————「孰为盾」者,言「孰谓盾」也。「子为」者,言「子谓」也,「为」同「谓」之说也。前言「君在斯谓之臣」者,「谓」乃外动字,故「谓之」者犹云「称之」也。如用为受动字,则止词转词为起词矣。

    [202]孟告上:生之谓性。

    [203]又滕下:此之谓大丈夫。

    [204]又告上:惟心之谓与!

    [205]韩原道:博爱之谓仁,行而宜之之谓义,由是而之焉之谓道,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。

    [206]左僖五:一之谓甚,其可再乎?

    [207]周语:守府之谓多,胡可与也?————皆作「之谓」者,因止词转为起词,故「之」字亦先乎「谓」字也。详下受动字篇内。

    言

    [208]孟梁上: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,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。————「言」乃训释之词,故「言」后诸语,皆可以为止词也。犹云「所引之诗,其意谓举斯心加诸彼而已」也。

    [209]又告上:既醉以酒,既饱以德,言饱乎仁义也。————同上。

    [210]又离下:言人之不善,当如后患何?————「言」者,「道」也,「语」也,「人之不善」其止词。

    [211]史叔孙通列传:叔孙通之降汉,从儒生弟子百余人。然通无所言进,专言诸故羣盗壮士进之。————两「言」字皆「称」也。

    [212]易系辞:德言盛,礼言恭。————本义云「言德欲其盛,礼欲其恭也。」以「言」训作「欲」字,未安,惟句法有「欲」字之义。愚谓「德以盛言,礼以恭言」也。③

    至诗经诸「言」字,皆可训为语辞,与「曰」字无别。

    云

    [213]公文二:大旱之日短而云灾,故以灾书。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,故以异书也。

    [214]杨倞注荀子非十二子引慎子:云能而害无能,则乱也。

    [215]荀子儒效:故人无师无法而知则必为盗,勇则必为贼,云能则必为乱……人有师有法而知则速通,勇则速威,云能则速成。————三引「云」字皆「谓」也。释词解作「有」字未安。盖「云」者,承上文而释其意之词也;若以「有能」「无能」为经待,实于本文不贯也。④

    [216]汉萧望之传:今将军规橅,云若管晏而休,遂行日昃,至周召乃留乎!————「云若」者,乃「规橅」之意也。故「云」者,「谓」也。有作为语辞者,失之矣。

    [217]列子力命:仲父之病疾矣,不可讳,云至于大病,则寡人恶乎属国而可?————「云至于大病」者,谓或至于大病也。「云」者,「谓」也。此句有「则」字为承,有假设之辞,不必以「云」字强解「如」字也,盖假设辞气,可不言而喻。而释词注引

    [218]礼檀弓:子之病革矣,如至乎大病,则如之何?————以证「云」作「如」字之解,究属牵合。⑤

    [219]汉甘延寿传:所以优游而不征者,重动师众,劳将率,故隐忍而未有云也。————「未有云」者,「未有所言」也,常语也。而有解为「未有所如何」者,则嗜奇之失。⑥

    [220]左僖十五:岁云秋矣。

    [221]又成十二:日云暮矣。————「云」与「曰」字同解,可作「已」字解,则与「矣」字相应。⑦

    「云」在句未。

    [222]左僖二十九:是生三牺,皆用之矣,其音云。

    [223]史周本纪:其色赤,其声魄云。

    [224]又封禅书:文公获若石云,于陈仓北阪城祠之。其神……从东南来集于祠,则若雄鸡,其声殷云。⑧————四引「云」字,皆以殿句。释词训为「然」字。愚意犹重述其所闻或重述其所见也。

    而「云尔」者,则重述其所闻或所见盖如此也。

    [225]公宣元:犹曰无去是云尔。

    [226]榖隐元: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。

    [227]论述而:女奚不曰……不知老之将至云尔。————「云尔」者,重记其所言如是也。「尔」者,「如是」也。

    云乎。

    [228]公庄二十四:枣栗云乎!腶修云乎!

    [229]论阳虎:礼云礼云,玉帛云乎哉!乐云乐云,钟鼓云乎哉!————「云乎」者,犹曰「谓之乎」也。「哉」咏叹也。

    是则「云」字皆可训作「谓」。「云」在句首,解释前文也,「云」殿句尾者,重述前言也。故述人口气皆以「云」字为煞者,犹云「以上所速有如此」者。⑨

    ①「谓」「言」「云」诸字,马氏在【3.4.2.6】节说:‘凡「谓」「言」诸动字,训「是为」「解为」之意者,则先后两语所次必同。’所举之例与本节多所重复。而本节却说:‘「谓」「言」诸动字后,所有顿、读皆为止词。’既为止词,则居宾次,与前同次之说矛盾。

    ○2章云:释词亦解为「其奈君何」。马氏以「君」为「君道」,似误。

    ○3章引经传释词卷五云:‘「言」,「云」也,语词也。语言之「言」谓之「云」,语词之「言」亦谓之「云」。「德言盛,礼言恭」,谓君子劳谦,德盛礼恭也。「言」,语词。

    ○4章云:说见经传释词卷三。刊误云:‘王氏释「云」为「有」,是也。马说非。’

    ○5章云:释词卷三云:‘「云」,犹「或」也。「或」与「有」,古同声而通用,故「云」训为「有」,又训为「或」。’又云:‘「云」犹「如」也。「如」与「或」义相近。’因引檀弓以证列子。马氏以「谓或至于大病」训「云至于大病」,似仍本释词。

    ○6章云:说见助字辨略卷一。

    ○7章引释词卷三云:‘「云」,语中助词也。’

    ○8章引史记集解:‘瓒曰:「云」,足句之辞。’

    ○9马氏将所有「云」字都作动字解说,殊觉勉强。且从[214]到[217]诸例的「云」字用法也都是罕见的。

    【5.2.5】止词后乎外动字者,常也。惟外动字加弗辞,或起词为「莫」「无」①诸泛指代字,②其止词为代字者,皆先动字。

    外动字加「不」「未」「毋」。

    [230]论先进:居则曰不吾知也。————「知」外动字,加「不」字以弗之,其止词「吾」字,代字也,故先之。

    [231]汉李广传: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,不我击。————「不我击」者,犹云「不击我」也。

    [232]史吴太伯世家:季子虽来,不吾废也。————皆同上。

    [233]论学而:不患人之不己知,患不知人也。

    [234]又里仁:我未之见也。

    [235]又先进:未之能行。

    [236]又子路:虽不吾以。

    [237]又先进:毋吾以也。

    [238]又学而: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

    [239]又阳货:岁不我与。

    [240]又子罕:岂不尔思?————诸句,皆有弗辞,其代字止词,则皆先乎动字。

    [241]吴语:天若弃吴,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。

    [242]齐语:管子对曰:‘未可,邻国未吾亲也。’

    [243]汉贾谊传:此之不为,而顾彼之久行。————「此之不为」者,「不为此」也。与论语公冶长‘吾斯之未能信’句同解,犹云「吾不能信此」也。③「之」者,明其倒文也,见「之」字篇。

    [244]左僖七:女专利而不厌,予取予求,不女疵瑕也。

    [245]又:无适小国,将不女容焉。

    [246]又昭十三:是区区者而不余畀,余必自取之。

    [247]又昭二十五:偻句不余欺也。

    [248]又昭元:君曰余不女忍杀,宥女以远,勉速行乎,无重而罪。

    [249]又襄十四:晋国之命,未是有也。

    [250]公隐三: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。

    [251]公文十四:非吾力不能纳也,义实不尔克也。————诸引同上。

    [252]孟离下:望道而未之见。

    [253]又滕上: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。————所引经史皆同。

    凡止词为代字,而动字有弗辞者,无不先也。

    起词为「莫」。

    [254]论里仁:不患莫己知,求为可知也。————「莫己知」者,「莫」为起词,故「己」先于「知」也。

    [255]孟滕上:虽使五尺之童适市,莫之或欺。————「莫之或欺」者,「无人欺彼」也。

    [256]左昭二十:闻免父之命,不可以莫之奔也,亲戚为戮,不可以莫之报也。————「莫之奔」「莫之报」同上。

    [257]又僖二十八:曰:‘莫余毒也已。’

    [258]庄逍遥游:而后乃今培风,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。————同上。

    [259]礼中庸:驱而纳诸*擭陷阱之中,而莫之知辟也。————言「无人知所以辟之」也。

    [260]蜀志诸葛亮传:每自比于管仲乐毅,时人莫之许也。————言「无一人许之」也。

    [261]庄人间世:福轻乎羽,莫之知载,祸重乎地,莫之知避。————皆与上同。

    名、代先置,非因有弗辞者。

    [262]史平原君列传:士不外索,取于食客门下足矣。————「不外索」者,「不求之于外」也。「外」作状字用,则状字先动字者常也,不在此例。

    [263]汉贾谊传:德泽亡一有,而怨毒盈于世。————「亡一有」者,「德泽无有一」也。「一」先「有」字,然「一」乃约指代字,常先动字,非为有弗辞而然也。

    [264]又食货志:趋利如水走下,四方亡择也。————「四方亡择」者,「不择四方」也。「四方」非代字而亦先者,记处之语,用如状字也。

    [265]史淮阴侯传:诚能听臣之计,莫若两利而俱存之。————「两」「俱」二字,约指代字,先动字者,例也,非为「莫」字也。

    [266]韩上郑相公书:安敢闭蓄以为私恨,不一二陈道。————「一二」者,亦约指代字也。

    [267]又张如墓志铭:谁之不如,而不公卿。————「谁之不如」者,「不如谁」也。「谁」先「如」者,询问代字也,非为「不」字也,且有「之」字,所以明其为倒文也。然则止词之先乎动字者亦多术矣,不可不辨。

    ○1下面引例中没有起词是「无」的。

    ○2「莫」「无」,【2.5.3.2】节称为约指代字,此又称泛指代字,前后不一致。

    ○3[243]「此之不为」及论公冶「斯之未能信」及[267]的「谁之不如」,均属止词前置并加「之」字作标志的句式,与他例不全同。

    【5.2.6】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,与无弗辞而先置,皆仅见也。

    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。

    [268]孟告下:为其事而无其功者,髠未尝睹之也。————不曰「髠未之尝睹也」。庄子徐无鬼云‘丘也闻不言之言矣,未之尝言,于此乎言之’,则云「未之尝睹」似无不可。

    [269]礼中庸:素隐行怪,后世有述焉,吾弗为之矣。————不曰「吾弗之为矣」。

    [270]汉赵充国传:汉果不击我矣。————不曰「不我击矣」。

    [271]韩释言:虽有谗者百人,相国将不信之矣。————不曰「将不之信矣」。而是篇又云‘虽进而为之,亦莫之听矣’,句法同而止词之后先无定,然究以先置为常。

    无弗辞而代字止词先置。

    [272]庄则阳:或之使,莫之为,疑之所假。————犹云「或使之,莫为之,皆出于人之疑心,非眞知」也。「或之使」者,「之」止词,无弗辞而先焉。

    [273]左僖四:尔贡包茅之入,王祭不共,无以缩酒,寡人是征;昭王南征而不复,寡人是问。————「是」指上文,乃「征」「问」之止词,无弗辞而先置焉。

    [274]韩河中府法曹张墓志铭:若尔吾哀,必求夫子铭,是尔与吾不朽也。————「若尔吾哀」者,「若尔哀吾」也。

    [275]又太傅董公行状:诸戎畏我大国之尔与也,莫敢校焉。————「大国之尔与也」者,「大国之与尔也」。

    [276]又平淮西碑:曰度,惟汝予同。————言「惟汝同予」也。

    [277]又送穷文:惟我保汝,人皆汝嫌。————言「人皆嫌汝」也。

    [278]又颂风伯:风伯虽死兮,人谁汝伤。————言「谁人伤汝」也。

    [279]又择言解:火既我灾,有水而可伏其焰……水既我患,有土而可遏其流。————言「火既灾我」「水既患我」也。诸引皆代字止词,无弗词而先乎动字,以韵其句法也。

    句中有两弗辞者,则先者弗其后者,与无弗辞同,而代字止词亦不先矣。

    [280]史魏其列传:后家居长安。长安中诸公莫弗称之。————不曰「莫之弗称」者,以「莫」「弗」两字自相弗也,与句之无弗辞者同,用特识焉。

    【5.2.7】凡止词为「自」字「相」字,概谓之自反动字;①其止词先动字者,已见代字篇内。

    自反动字有二:外动字前必加「自」字而其意乃达者,如「自怨」「自艾」「自骄」「自纵」等语,盖人凡有「怨」「艾」「骄」「纵」之心,必由就衷发故也;外动字之先加以「自」「相」等字者,以其为止词之故也。如「自称」「自号」「相友」「相望」诸语,盖「号」「称」「友」「望」诸动字,不以「自」「相」等字为止词者常也。惟两者用法无异,故不为特别焉。②

    止词为「自」。

    [281]孟离上:夫人必自侮,而后人侮之;家必自毁,而后人毁之;国必自伐,而后人伐之。————「自侮」者,侮己也,「自」为止词而先之,故「侮」之行,己施之而己受之,谓之自反动字亦可。「自毁」「自伐」准此。

    [282]楚语: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,胡美之焉?

    [283]左宣四: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。

    [284]又襄二十五:请自刃于庙。

    [285]史魏其列传:魏其者沾沾自喜耳。

    [286]又商君列传:自胜之谓强。

    [287]又任敖列传:张丞相由此自绌。

    [288]后汉王丹传:其墯*者耻不致丹,皆兼功自厉。

    [289]汉儿宽列传:有廉知自将。————「自将」者,「自卫」也。

    [290]又司马迁传:拳拳之忠,终不能自列。————「自列」者,「自明」也。

    [291]史信陵君列传:于是公子立自责。

    [292]又: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。————诸引「自」字,皆外动止词而先焉。以是观之,外动字之可以「自」为止词者,难更数也。诚所谓自反动字,如「自悔」「自度」「自忖」者,盖无几也。

    止词为「相」。

    [293]孟滕下:钻穴隙相窥,踰墙相从。————凡动字前加「相」字者,所以明其非成自一人也。故「相窥」「相从」,言男女两人,先则彼此相窥,后则彼此相从也。

    [294]史货殖列传:至治之极,邻国相望,鸡狗之声相闻。

    [295]汉吴王濞传:同恶相助,同好相留,同情相求,同欲相趋。————诸「相」字同上。

    更有加一转词,介以「与」字以先之者,皆以明交互之意也。

    [296]史封禅书:而康后有淫行,与王不相中。————「与王」者转词,而以「与」字为介也。「与王不相中」者,言「康后不与王相得,而王亦不与康后相得」也。

    [297]韩上于相公书:故其文章言语,与事相侔。————亦以言「其事与文章言语相等」也,皆以言交互之章也。

    故[298]史记张耳陈余列传:两人相与为刎颈交。————「相与」者,但言两人交互而无分彼此也。

    ○1马氏在外动字下又特设自反动字一类,实无必要。因为所谓「自反」之义,来自「自」字,与动字本身无涉。如将「自」字删去,此诸动字与一般外动字无别。再者,马氏所举止词为「相」的例句,其中的「相」均表交互义,与自反之义不同,尤不应列入自反动字。

    ○2马氏将自反动字又分为两类:一是必加「自」字其意乃达者,另一是有时以「自」「相」为止词者。这种分别也很牵强。因为,第一类的「怨」「骄」等幷非一定要加「自」字,与第二类的「称」等无别。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:「怨」「骄」等是表现精神活动的,「称」「号」等是表现一般动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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