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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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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【题解】

    本卷上承卷三,记述周穆王由西域继续东行返国的行程与事迹。所历西域部族计有浊繇氏、骨飦氏、重氏、文山之人、巨蒐氏、溲氏,然后又回到河套阳纡山,经?人国、过澡泽,辞别河宗氏柏夭,穿越钘山峡谷、登太行、渡黄河,返回宗周,结束了这次规模浩大的西征。其后便在宗周大会诸侯、群臣,统计西行往返里程,祭祀宗庙,最后西行入于别都南郑。穆王东返的行程,在西域一段与西去时路线稍有不同,但返至阳纡山后,其路线则与去路大致相合。

    本卷以□标示的阙文虽然只有十二处,但奇文异字却有四十处之多,为本书各卷之最。这些字多出现在地名、人名、物名中,有些字至今尚未能考识出它们的读音与字义,因而只好照录其文,注释付阙。

    4-1 庚辰〔1〕,至于滔水〔2〕,浊繇氏之所食〔3〕。辛巳〔4〕,天子东征。癸未〔5〕,至于苏谷〔6〕,骨飦氏之所衣被〔7〕。乃遂南征,东还。丙戌〔8〕,至于长〔9〕,重氏之西疆〔10〕。丁亥〔11〕,天子升于长,乃遂东征。庚寅〔12〕,至于重氏黑水之阿〔13〕。爰有野麦〔14〕,爰有答〔15〕,西膜之所谓木禾〔16〕,重氏之所食〔17〕。爰有采石之山〔18〕,重氏之所守。曰枝斯〔19〕、璿瑰〔20〕、瑶〔21〕、琅玕〔22〕、玪〔23〕、〔24〕、玗琪〔25〕、尾〔26〕,凡好石之器于是出〔27〕。孟秋癸巳〔28〕,天子命重氏供食天子之属〔29〕。五日丁酉〔30〕,天子升于采石之山,于是取采石焉。天子使重氏之民铸以成器于黑水之上〔31〕,器服物佩好无疆〔32〕。曰天子一月休。秋癸亥〔33〕,天子觞重之人〔34〕,乃赐之黄金之罂二九,银乌一隻〔35〕,贝带五十,朱七百裹,箭〔36〕、桂姜百〔37〕,丝雕官〔38〕。乃膜拜而受。乙丑〔39〕,天子东征,送天子至于长沙之山〔40〕。□隻〔41〕,天子使柏夭受之。柏夭曰:“重氏之先,三苗氏之□处〔42〕。”以黄木银采〔43〕,□乃膜拜而受〔44〕。

    【注释】

    〔1〕庚辰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三十五日,至于滔水,因在积山原休息月余,至是方行也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六月十八日”,亦距前五月十二日(乙巳)三十五日。

    〔2〕滔水:水名。吕调阳“滔水,今洮赖图河。” 丁谦云:“滔水,似即《汉书》妫水,今曰阿母河。” 小川琢治云:“兹所谓滔水者,即注入于今居延海之兆赖河,其流域在西部沙漠与山间之凹地带。” 顾实云:“滔水,当即今之楚河。” 常征云:“滔水,今永昌县境之郭河。” 海按:诸说各异,滔水当今何地未明。

    〔3〕浊繇氏:部族名。顾实云:“浊繇,亦作诸繇、居繇、属繇。”见《史记·六国年表》、《山海经·海内东经》、《三国志》注引《魏略》。“其国既在流沙之西,与大夏相次。” 所食:意即滔水是浊繇赖以为生的河流。郭璞注:“《山海经》曰:‘有川名三淖,昆吾之所食。’亦此类。”

    〔4〕辛巳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一日,东征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六月十九日”,亦距前一日。

    〔5〕癸未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二日,至于苏谷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六月二十一日”,亦距前二日。

    〔6〕苏谷:地名。具体所在未详。郭璞注:“言谷中有草木皮可以为衣被。” 卫挺生云:“苏谷,回语即河谷。” 海按:顾实认为此谷或与木棉有关,岑仲勉从此说。常征认为“苏谷是以产苏而名,苏之为物,从《传》称‘可以衣被’度之,不过是麻类纤维植物,或竟即后世所谓‘胡麻’。”常说可参。

    〔7〕骨飦氏:古代部族名。 常征云:“骨飦(读干)与西膜,皆珠余氏邻族……骨飦或坚昆即《汉书》‘鬲(隔)昆’、隋唐之结骨、黠嘎斯、吉利吉斯,《元史》之吉尔吉斯。该族曾与西膜人有血缘联系,为西膜人与河西走廊他族通婚而形成,战国时代曾为乌孙王部属。” 卫挺生云:“骨飦者,浩罕khokand也。” 王贻樑案:“苏谷、骨飦氏,具体难定,大致在今甘肃居延以西,至多五、六日程处。”

    〔8〕丙戌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三日,南征东还,至于长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六月二十四日”,亦距前三日。

    〔9〕长(tàn):山名。檀萃云:“山名,从省,音炭。” 洪颐煊云:“下云‘送天子至于长沙之山’,,疑沙字之讹。” 陈逢衡云:“长疑是地之高阜处。……当在甘肃左近。” 王贻樑案:“《字汇》收有‘’字,训‘山也’,盖据此文而省录。长非下文长沙之山甚明,其地更近居延,具体未可确指。”

    〔10〕重(zhì)氏:古代部族名。陈逢衡云:“重,亦姓氏。”顾实云:“疑、为一字,则重氏以宝石之名为国名也。” 钱伯泉云:“重氏的国境,无疑在敦煌一带。” 西疆:西部边界。郭璞注:“疆,界也。”

    〔11〕丁亥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一日,升于长,又东征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六月二十五日”,亦距前一日。

    〔12〕庚寅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三日,至于重氏黑水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六月二十八日”,亦距前三日。

    〔13〕黑水:水名。顾实云:“重氏黑水之阿当在今新疆乌什之南,即叶尔羌河北流,合喀什噶尔河之处。”顾颉刚云:“此黑水即前黑水也。重氏和前赤乌氏是同一流域而南北分居的。” 王贻樑案:“顾颉刚说是。重所在更北,大致已在居延泽近处。” 钱伯泉云:“重国有黑水,即是敦煌的党水。” 海按:顾颉刚说与王案近是。

    〔14〕野麦:野生之麦。郭璞注:“自然生也。”

    〔15〕答:郭璞注:“祇、谨两音。” 海按:此二字疑为“苔堇”之讹。据文意,当是比较高大的植物名称,如今之高粱、玉米之类。 王贻樑案:“答堇有二说:一指堇类植物,‘答’表明某品种,只是具体未明。顾实说为粗大之堇,可参。二指木稷,即高粱。……但此‘答堇’究为何物,则尚难确定。”

    〔16〕木禾:即西域人对“答堇”的别称。 郭璞注:“木禾,粟类也,长五寻,大五围,见《山海经》云。” 海按:郭注所引见《山海经·海内西经》:“昆仑之虚,方八百里,高万仞。上有木禾,长五寻,大五围。”《注》:“木禾,谷类也,生黑水之阿,可食。”可知木禾当为谷类植物,长大之说涉于怪异,不足信。

    〔17〕所食:意指重氏以木禾为主要粮食。

    〔18〕采石之山:即彩石山,当因其山所出宝石色彩绚丽而名。郭璞注:“出文采之石也。” 陈逢衡云:“《西山经》山多采石。”郭注:“采石,石有采色者。今雌黄、空青、碧绿之属。”《水经·河水注》有画石山,一名省嵬山,“在今甘肃宁夏府宝丰县。” 顾实云:“采石之山当即赤沙山。在今新疆阿克苏北。” 卫挺生云:“当即《北山经》之带山,其上多玉,其下多青碧。” 海按:诸说各异,采石山当今何山未明。

    〔19〕枝斯:玉石名。陈逢衡云:“枝斯,珊瑚之属。” 卫挺生云:“章鸿剑《石雅》以枝斯为瑟瑟,即蓝宝石。以璿瑰为玛,为赤宝石。琅玕为绿松石珠。瑶,为碧玉。玗琪,为赤石,亦称锦州石。”

    〔20〕璿(xuán)瑰:玉石名。郭璞注:“璿瑰,玉名。《左传》曰‘赠我以璿瑰’。旋回两音。” 海按:郭注所引见《左传·成公十七年》,本作“赠我以琼瑰”。

    〔21〕(mò)瑶:玉石名。郭璞注:“亦玉名。瑶,音遥。” 檀萃云:“,《说文》作‘’,音没,玉属。瑶,玉之美者也。” 海按:,《玉篇》亦引作“(mò)”。

    〔22〕琅玕(lánɡ ɡān):次于玉的美石,一说为玉石珠。郭璞注:“石似珠也。”海按:《荀子·正论》:“琅玕龙兹华觐以为实。”《注》:“琅玕似珠,昆仑山有琅玕树。” 顾实云:“汉以后释琅玕者,或曰即青珠,或曰即石珠。” 陈逢衡云:“《书·禹贡》‘璆琳琅玕’,郑注:‘琅玕,珠也。’《说文》:‘琅玕,似珠者。’”

    〔23〕玪(qián zhì):玉石名。此与下“”,郭璞注:“皆玉名,字皆无闻。玪,音钤。” 檀萃云:“《说文》曰:‘玪,石之次玉者,音钤勤。’,今作,《说文》曰:‘石之次玉者,音藻。’《注》以‘玪’音钤,‘’当是‘’字也。”

    〔24〕:玉石名,音义皆无考。

    〔25〕玗琪(yú qí):玉石名。郭璞注:“玉属也,于其二音。”陈逢衡云:“《书·顾命》‘夷玉’,郑注‘东北之珣玗琪也。’《尔雅》‘东北之美者’有医无闾之珣玗琪焉。琪同璂。《说文》:‘玗,石之似玉者。’”

    〔26〕尾:亦玉石名,或为翡翠玉。,字书不载,音义未详。郭璞注:“无闻焉。” 檀萃疏:“,中从‘录’,古稑字,通绿,亦从之。古有结绿,今之翡翠玉也。” 于省吾云:“,当即‘琭’之古文。”

    〔27〕好石之器:美好的玉石器物。郭璞注:“尽出此山。”

    〔28〕孟秋癸巳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三日,命重氏共食五日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七月初一日”,亦距前六月二十八日(庚寅)三日。

    〔29〕供食:供给食物给养。郭璞注:“音共,言不及六师也。” 海按:供,原作“共”,据郭璞注文,当作“供”。卷二“天子乃命剞闾氏供食六师之人”正作“供”,据改。 天子之属:天子身边的部属。

    〔30〕五日丁酉:从前癸巳至丁酉合计五日。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四日,升于采石之山,命一月休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七月初五日”,亦距前四日。

    〔31〕铸以成器:将彩石熔化,铸成器物。郭璞注:“今外国人所铸作器者,亦皆石类也。” 檀萃云:“今水晶,琥珀之类,多有烧石而成者矣。”卢文弨校云:“如今玻璃法瑯之类。” 郝懿行云:“铸石成器,如今琉璃之类。” 王贻樑案:“卢文弨、顾实等疑所铸即玻璃,甚是。只是当时无实证而仅是推测,且先秦时有玻璃更是前所未知。近年来,在陕西、河南、山东、湖南等地出土了大量的自西周至战国时期的原始玻璃制品,以圆珠、管珠为主。这显然都是装饰品,与本《传》所载‘服物佩好’亦正相合。这些玻璃制品经科学测定,可以确定与后来西方传入的玻璃(因含钠盐成分较高而通称‘钠玻璃’)不同,而是我国早期所独有的(因含铅盐、钡盐成分较高而称‘铅钡玻璃’或‘铅玻璃’)。因含杂质较多,这些原始玻璃呈绿黄、紫等半透明彩色,且易风化。这些地下出土的原始玻璃实物,是本《传》‘铸石成器’的最佳注释;而本《传》的记载,又是先秦时期有关原始玻璃唯一的文献证据。”

    〔32〕器服物佩好无疆:器服,指器物与祭服。《诗·卫风·木瓜序》:“齐桓公救而封之,遗之车马器服焉。” 物佩,指玩物与佩饰。 好无疆,指精美无比。 此句的意思是:制作的器物、佩饰美好无比。服,于此指佩带之物,不一定是祭服。

    〔33〕秋癸亥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仲秋癸亥,距前二十六日,觞重氏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八月初一日”,亦距前二十六日。檀萃、陈逢衡以“秋”字属上,故作“休秋”解。翟云升认为“秋上疑脱‘于采石之山’五字及‘仲’字。”丁谦、顾实俱疑“秋”上当脱“仲”字。译文据此补“仲”字。

    〔34〕:人名,重氏部落首领。此二字不见于字书,音义未详。檀萃云:“其君名,音鸳。” 洪颐煊云:“《北海相景君铭》‘元二寡’,《曹全碑》‘抚育寡’,皆作。疑古字。” 王贻樑案:“即,亦即之异体。古角字作,故极易变作,银雀山汉简《孙膑兵法》‘’字即作‘’,极近‘’。” 海按:据上说,“”字或古文“”,“”即“(ɡuān)”之异体。

    〔35〕银乌:银制乌形器物。檀萃云:“银乌犹铜乌,所以相风。” 陈逢衡云:“银乌疑酒器。” 王贻樑案:“银乌者,疑为银制乌形酒器。”隻:“雙”(双)字省文。说见卷二“于是载玉万隻”注。 陈逢衡云:“隻即雙字。”

    〔36〕箭:竹笋。檀萃:“,古筍字。箭,箭萌,亦筍也。” 海按:,为古文“筍”字,与箭同为竹笋。当与桂、姜同为干燥后的食物。 洪颐煊校云:“震煊云:‘’当作‘’。古文攸通作‘卣’,作竹下‘卣’者,因作竹下攸耳。筱,箭类也。” 王贻樑案:“由所赐物品看,箭释为箭竹可取。……当之讹,读筱。《说文》:‘筱,箭属,小竹也。’亦名篠。”此又备一说。

    〔37〕百:即百笥。笥(sì),古代盛食品、衣物的方形竹器,似今竹筐。王贻樑案:“字在此当进而读为‘笥’。《说文》:‘笥,饭及衣之器也。’……核之出土实物,笥正是方形竹筐。马王堆一号、三号墓所出竹笥中,盛有各种食物、药物、丝织品、香料等。尤其引人注目者,正有桂、姜在其中。凡此皆可证明此读‘笥’不误。”

    〔38〕丝雕官:丝绳流苏和雕彩管状乐器,参见卷二2-9节注〔16〕。,字书无,或“绹”之古文。檀萃云:“音,今之丝流苏也。” 王贻樑案:“疑读为缫(璪)。《周礼·夏官·弁师》注:‘缫,杂文之名也,合五采丝为之绳,垂于延之前后各十二。’字下所从()盖即垂流之形。”

    〔39〕乙丑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二日,东征,至于长沙之山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八月初三日”,亦距前二日。

    〔40〕长沙之山:山名,或为绵延漫长之沙丘。 洪颐煊云:“《山海经·西山经》云:长沙之山,泚水出焉,北流注于泑水。” 顾实云:“长沙之山当即今之沙山,在新疆哈喇沙尔之南。哈喇沙尔即焉耆。盖以其山东西相属而绵长,故古亦谓之长沙之山也。” 卫挺生云:“长沙之山当即巴尔库山之南麓,砂石嶙峋长数百里。其山岭东头尽处迤南,即今哈密县城所在。” 王贻樑案:“《西山经》‘长沙之山’郝懿行《笺疏》亦云与《穆传》此山相同,可参。”

    〔41〕□隻:檀本填作“献玉百隻”。 小川琢治云:“想为出迎人所献品名、数量之脱简。由‘隻’字而推,当是玉石之类。” 顾实云:“‘隻’上缺文甚多,当系所献牛羊之类。” 海按:《穆传》中凡言“隻”者,多与玉石类有关,且为双(雙)之省文。故檀萃、小川说近是,译文且作“献玉石百双”。

    〔42〕三苗氏之□处:“处”上阙文檀本填作“后”,陈逢衡认为是“所”字,小川琢治以为是“后”或“裔”字,赵俪生云:“很可能是‘裔’或其同义字。” 海按:此下郭璞注:“三苗,舜所窜于三危山者。”据此,译文且作“裔”。 三苗氏:古代部族名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三苗在江淮、荆州。”《正义》:“吴起云:三苗之国,左洞庭而右彭蠡。”《尚书·舜典》:“窜三苗于三危”。 钱伯泉云:“重氏祖先为三苗氏,三苗被尧流放于敦煌的三危山。” 王贻樑案:“此处虽有阙文,但大意可明,乃言重氏之先出于三苗氏。三苗窜于三危,古之一则传说。三危之地,古多以为在西北,而今人则渐趋于南方(如湖南、云南等)。而《穆传》所载,则与古说在甘肃相合。”

    〔43〕黄木银采:疑为黄木彩绘镀银漆器。,音义未详。 檀萃云:“黄木银采,为璅,同藻。” 陈逢衡云:“‘黄木银采’,上疑脱‘赐’字。”“犹后文赐奴之‘银木采’也。黄木当是黄金之讹。盖‘黄金’一物,而‘银采’又一物也。” 翟云升云:“‘以’字上,‘黄’字下,似皆有阙文。‘木银采’,疑与下‘银木采’同文,二处有一颠倒错误者。” 王贻樑案:“‘黄木银彩’与卷三之‘狗采’及下文之‘银木采’当同类物,具体未明。” 海按:此句“以”上或脱一“赐”字,或“采”下脱“赐之”二字,否则文义不全。译文“以”上且补一“赐”字。

    〔44〕□乃膜拜而受:此阙文,陈逢衡、翟云升俱认为是“”二字。 海按:据文意,作“”是,译文据补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庚辰这一天,穆天子到达了滔水,这里是浊繇氏赖以为生的地方。辛巳这一天,穆天子向东进发。癸未这一天,穆天子到达苏谷。这里是骨飦氏采集衣被原料的地方。穆天子于是又向南行,转东路前进。丙戌这一天,穆天子到达了长山,这里是重氏的西部边界。丁亥这一天,穆天子登上了长山,于是又向东行。庚寅这一天,穆天子到达重氏的黑水河边。这里生长着野麦,还有答堇,西域人把答堇叫作木禾,是重氏的主要食物。这里有彩石山,为重氏守护。山上有枝斯、璿瑰、瑶、琅玕、玪、、玗琪、尾等各种宝石,凡是美好的玉石器物都是这里出产的。初秋癸巳这一天,穆天子命重氏为王室部属供给食物用品。第五日丁酉这一天,穆天子登上了彩石山,于是在那里采取各种彩石。穆天子让重氏的人在黑水河上将彩石熔铸成器物,这些器物佩饰美好无比。穆天子在这里休息了一个月,中秋癸亥这一天,穆天子向重氏的首领敬酒,又赏赐他黄金缶十八件,银制乌形酒器一双,贝带五十条,朱砂七百袋,竹笋、桂皮、干姜一百筐,还有丝带、雕管乐器。就合掌加额,伏地跪拜后接受了。乙丑这一天,穆天子向东行进,送穆天子到了长沙山,献上美玉一百双,穆天子让柏夭接受了他的礼物。柏夭说:“重氏的祖先,三苗氏的后裔曾居处在这里。”并赏赐他黄木彩绘镀银漆器,又合掌加额、伏地跪拜后接受。

    4-2 丙寅〔1〕,天子东征,南还。己巳〔2〕,至于文山〔3〕,西膜之所谓□〔4〕。觞天子于文山〔5〕。西膜之人乃献食马三百〔6〕、牛羊二千,穄米千车。天子使毕矩受之〔7〕。曰□天子三日游于文山〔8〕,于是取采石〔9〕。壬寅〔10〕,天子饮于文山之下。文山之人归遗〔11〕,乃献良马十驷〔12〕,用牛三百,守狗九十,牥牛二百〔13〕,以行流沙〔14〕。天子之豪马、豪牛〔15〕、尨狗〔16〕、豪羊〔17〕,以三十祭文山。又赐之黄金之罂二九,贝带三十,朱三百裹,桂姜百,归遗乃膜拜而受。

    【注释】

    〔1〕丙寅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一日,东征,南还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八月初四日”,亦距前一日。

    〔2〕己巳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三日,至于文山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八月初七日”,亦距前三日。

    〔3〕文山:山名。丁谦云:“文山者,今木素尔岭也。” 顾实云:“文山当即今哈密之俱密山,而其连麓尚有星星峡也(亦作猩猩峡)。” 王贻樑案:“此文山绝对不是岷山,地约在今甘、宁北部,具体难定。”

    〔4〕西膜:即西域,说见前。 顾实云:“西膜,亦即今之哈密。……则西膜当以在沙漠之西而得名。” 岑仲勉云:“提到西膜语言的地方,都属于今新疆范围内《汉书·西域传》之南道,而特提‘西膜之人’只有文山一处,可见文山是彼时西膜的住地。……顾氏拟文山为哈密之山,虽不必中,或亦不远矣。” 卫挺生云:“自甘肃以西直至大夏边境及里海、咸海,其居民之语言皆用西膜语,其礼俗皆用‘膜拜’,皆当今世所谓回语、回俗也,语言学家所谓突厥语系也。” □:海按:此阙文必是西膜人对文山又一称名,然不可考知。

    〔5〕海按:“觞”上似脱“西膜之人”四字。此或承下文而省,译文据补。

    〔6〕西膜之人:此西膜之人或专指居于文山的一个部族,但又与文山之人各居文山之一侧。

    〔7〕毕矩:人名。陈逢衡云:“毕矩,毕公高之后。” 海按:毕公高,周文王第十五子,武王克殷后,封于毕,因以为姓。

    〔8〕曰□:顾实云:“阙文之空围,以前文之‘曰天子一月休’句为比证,则空围不当有,而宜删矣。” 海按:顾说近是,译文从删。

    〔9〕采石:疑与上文采石山之石同,亦为彩色玉石之类。郭璞注:“以有采石,故号文山。” 顾实云:“采石,当兼有天然之石质及人造之玻璃。” 顾颉刚云:“采石,这是天然的颜料。”

    〔10〕壬寅:丁谦《干支表》改作“壬申”,并云:“距前三日,饮于文山之下。原作壬寅误,盖上明言三日游于文山,且作壬寅,是仲秋至孟冬有一百余日矣,核改壬申,则五十九日,两皆密合。” 顾实亦改作壬申,八月初十日,距前亦三日。 檀萃、陈逢衡皆认为当作“壬申”。 海按:作“壬申”是,译文从之。

    〔11〕归遗:人名,此文山部族首领。

    〔12〕十驷:驾车的马每四匹为驷,故十驷为四十匹。郭璞注:“四马为驷。”

    〔13〕牥牛:单峰骆驼。郭璞注:“此牛能行流沙中,如橐驼。”参见卷二2-9节注〔14〕。

    〔14〕流沙:沙漠。洪颐煊校本认为“以行流沙”四字为注文混入正文,故删去。顾实认为洪说非,并云“流沙,即今哈密东南之大沙海”。 钱伯泉云:“这里穆王所经行的流沙,当是今甘肃北部的巴丹吉林沙漠。” 王贻樑案:“此‘流沙’乃一般名词,非指某地。” 海按:王说近是。

    〔15〕之:陈逢衡、顾实俱认为“之”上当脱“赐”字。 海按:据文意,此“之”字作动词用,有“取”或“用”的意思。 豪马、豪牛:即旄马、旄牛,与全身长长毛的牦马、牦牛相似。 郭璞注:“豪,犹髦也。《山海经》云:‘髦马如马,足四节,皆有毛’。”郭注文中“髦”原误作“髭”,据洪校本改。洪校云:“《山海经》作旄马。髦、旄,古通用。” 檀萃云:“豪牛即旄牛也,《尔雅》谓之犣牛。”

    〔16〕尨(mánɡ)狗:长毛狗。《说文》:“尨,犬之多毛者。”郭璞注:“尨,尨茸,谓猛狗。或曰‘尨’亦狗名。” 陈逢衡云:“以上下文马、牛、羊例之,则此狗盖长毛犬也,今谓之狮子狗。”

    〔17〕豪羊:似长毛绵羊之类。郭璞注:“似髦牛。” 海按:此与上豪马、豪牛、尨狗皆一类,即全身及四肢长满长毛者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丙寅这一天,穆天子向东行进,转南路前行。己巳这一天,穆天子到达了文山,西膜人把文山叫做□。西膜人在文山向穆天子敬酒,又献上食用马三百匹,牛羊二千头,糜子一千车。穆天子让毕矩收下这批礼物。穆天子在文山游玩了三天,又在那里选取彩石。壬申这一天,穆天子在文山下饮酒。文山人归遗又献上良马四十匹,供役用的牛三百头,猎狗九十只,骆驼二百头,准备越过沙漠。穆天子用长毛的马、牛、狗、羊共三十头,来祭祀文山。又赏赐文山人归遗黄金缶十八件,贝带三十条,朱砂三百袋,桂皮、干姜一百筐,归遗就合掌加额,伏地跪拜后接受。

    4-3 癸酉〔1〕,天子命驾八骏之乘〔2〕。右服骝〔3〕,而左绿耳;右骖赤蘎〔4〕,而左白〔5〕。天子主车,造父为御,为右〔6〕。次车之乘〔7〕,右服渠黄,而左踰轮;右盗骊〔8〕,而左山子。柏夭主车,参百为御〔9〕,奔戎为右〔10〕,天子乃遂东南翔行〔11〕,驰驱千里,至于巨蒐之人奴〔12〕,乃献白鹄之血〔13〕,以饮天子。因具牛羊之湩〔14〕,以洗天子之足〔15〕,及二乘之人〔16〕。甲戌〔17〕,巨蒐之人奴〔18〕,觞天子于焚留之山〔19〕,乃献马三百〔20〕,牛羊五千,秋麦千车〔21〕,膜稷三十车〔22〕,天子使柏夭受之。好献枝斯之石四十〔23〕,、、珌佩百隻〔24〕,琅玕四十〔25〕,十箧〔26〕,天子使造父受之。□乃赐之银木采〔27〕,黄金之罂二九,贝带四十,朱三百裹,桂姜百,奴乃膜拜而受。

    【注释】

    〔1〕癸酉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一日,东南驰行,至于巨蒐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八月十一日”,亦距前一日。

    〔2〕八骏:八匹骏马。其名已见于卷一,与下文略异。 乘:车。

    〔3〕右服:右边的辕马。 骝:卷一作“华骝”,或“骅骝”之异体字。 郭璞注:“疑骅骝字。”《列子·周穆王》作:“右服骝,而左耳。”(huá),亦“骅”字异文。

    〔4〕右骖:右侧的边马。 赤蘎:卷一作“赤骥”。郭璞注:“古‘骥’字。”海按:《列子·周穆王》作:“右骖赤骥,而左白。” 可见此“蘎”字乃“骥”之异文。

    〔5〕白:亦八骏之一。郭璞注:“古‘義’字。” 海按:《列子》作“白”(见上注),其下注云:“,古‘犧’字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作“白犧”,亦为异文。本书卷一作“白義”。

    〔6〕:人名。读为tài bǐnɡ(太丙),古代善御者。《字汇补·囗部》:“,音丙,与‘泰’同,古之善御者。”《列子·周穆王》作“”,《释文》:“,音泰;,音丙。”则当同名而异文。 右:即车右。亦名骖乘。古制一车三人,尊者居左,御者居中,骖乘居右。骖乘即车上卫士,以有勇力者担任。下文“奔戎为右”即是明证。可见此非御车者,乃是天子车上卫士。

    〔7〕次车之乘:即副车。郭璞注:“次车,副车。”

    〔8〕海按:依上文“右骖赤蘎”例,此“右”字下必缺一“骖”字,译文据补。

    〔9〕参百:人名,御车者,卷一作“三百”,参,与“三”通。

    〔10〕奔戎:人名,即卷三“七萃之士高奔戎”。《穆传》中出现三次。

    〔11〕翔行:飞行,喻急驰而行。郭璞注:“一举辔千里,行如飞翔。”

    〔12〕巨蒐:部族名。此二字下,洪校本从《太平御览》引补“氏巨蒐”三字。 海按:此种句法于《穆传》数见,乃紧缩省略句。参见卷二2-4节注〔3〕。巨蒐氏,古代部族名。诸家皆认为此巨蒐为《禹贡》之“渠搜”古国,只是具体地望各执一说。王贻樑案:“此是《穆传》中能够与其他古文献相印证的为数寥寥中的一个。其地距阳纡之东尾仅一日程,可知其必在今阴山东麓之北至多百里左右处。其他诸说皆不合。” 海按:王说可参。 奴:人名,巨蒐氏之首领。,字书不载,或读作“若”。檀萃云:“《说文》:‘叒,读若弱。’” 洪颐煊云:“钱詹事云:‘,疑即若字。古文“若”作“”,《说文》“叒”即“若”本字。’”

    〔13〕白鹄:鸟名,即白鹤。一说白鹄为白天鹅。《书钞》、《事类赋》、《御览》俱引作“白鹤”,洪颐煊认为“鹄”与“鹤”通。 郭璞注:“所以饮血,益人气力。”

    〔14〕湩(dònɡ):乳汁。《说文·水部》:“湩,乳汁也。” 郭璞注:“湩,乳也。今江南人呼乳为湩。”

    〔15〕以洗天子之足:郭璞注:“令肌肤滑。” 海按:可见用牛羊之乳洗足可以滋润皮肤,防止皲裂。

    〔16〕二乘:指天子主车和副车。郭璞注:“谓主天子车及副车者也。”

    〔17〕甲戌:丁谦《干支表》:“距前一日,觞于焚留之山。” 海按:顾实作“八月十二日”,亦距前一日。

    〔18〕海按:“之”下原脱“人”字,依《穆传》文例当有,据补。

    〔19〕焚留之山:山名。卫挺生云:“所谓焚留之山,当即今马鬃山也。” 王贻樑案:“当在今内蒙乌拉特中后联合旗至乌拉特前旗一带。”

    〔20〕海按:顾实认为“‘马’上当脱‘食’字”。依《穆传》文例,当有“食”字,译文据补。

    〔21〕秋麦:秋熟之麦。郭璞注:“秋麦,禾也。” 檀萃云:“其地苦寒,麦至秋始熟,故谓之秋麦。”

    〔22〕膜稷:即西域之粟。郭璞注:“稷,粟也,膜未闻。” 檀萃云:“膜,同漠,言沙漠之粟。” 王贻樑案:“膜稷即西膜之稷,其与中原之稷可能有品种上的差异,亦可能仅作供食之用。秋麦者,秋种之麦,《月令》甚明。”

    〔23〕好献:为交好而献礼。其献礼者仍为奴。 枝斯:美玉之石。参见卷四4-1节注〔19〕。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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